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新闻频道专题活动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011121492826来源福州新闻网字号大中小章总则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
1、表中带*号的面目为否决项达不到项目要求的归为D类矿山达不到*号项目要求的归为C类矿山。2、本表评价内容,采用百分制。55评价小结通过现场检查,并按安全检查表打分,否决项全部合格,得分为86对照上表得出该矿为B类矿山。安全管理交流6存在问题与对策措施61存在的问题1、柴油罐无灭火器材2、采石厂的各种操作规程不完善3、采石场无安全警示标志4、职工三级教育无培训纪录。62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为了提高矿山系统的安全性,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项目组根据矿山生产现状评价的情况,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针对本矿山存在的问题,对本项目提出如下的劳动安全对策措施。1、柴油罐应增加灭火器材2、应进一步健全操作规程3、采石场应增加安全警示标志4、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3安全对策措施631安全管理制度对策措施6311规章制度对策措施1矿山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装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建立。
条为加强本市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露天矿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露天采石场的单位和个第三条凡开办露天采石场,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准采证》,方可进行采石作业。第四条露天采石场必须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第五条露天采石场的经济责任制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和责任。第六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察职权,并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市劳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中央、省、市和军队所属露天采石场实行劳动安全监察,并负责对区、县市采石场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大事故的审查结案。
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局长骆琳二○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章总则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章总则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200412280000000来源法律教育网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20041228执行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19000101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工作坡面点与点的垂直距离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的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除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低、违章操作等以外,主要原因是采石场经营者违章指挥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条件简陋,安全保障条件差,事故多发,绝大多数开采设计不具有可操作性,开采方法落后。大部分采石场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的非正规开采方法,装备水平低,多数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没有基本的安全健康保护措施,存在着种种弊端和严重的安全隐患。一、采石场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1、物体打击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不及时对采面上的浮石、险石进行彻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险石滚落、坠落击中伤人事故屡屡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味追求生产进度,或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仍残留浮石、险石,一旦落下击中采面下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