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和探矿权

《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与分类出让规范实务手册》

创店时间20080726店铺介绍店铺461053702所在地北京商品数量14578全国大中型800多个城市可以货到付款您收到拆包验货后请将货款直接给送货人员,让您买的放心。服务热线01060515120135203660938168591013161040992最快24小时之内可以收到货客服2573079721、1227977206李旦郑重诚诺本店所有图书均由出版社直接配送,保证正版全新,不必担心,请大家放心购买最快24小时之内可以收到货1476874163海关书店客服、1027167358北京经济书店郑重诚诺本店所有图书均由出版社直接配送,保证正版全新,不必担心,请大家放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与分类出让规范实务手册》部分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综述章我国矿产资源现状第二章探矿权采矿权配置的改革与"fir场化第三章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弓台理整顿第二部分探矿权采矿权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现发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李鹏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二日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转让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

大家讨论一下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

个人感觉不是一回事,又理不清楚,哪个风险更大一些作者221214218*发表时间2011424140622大家讨论一下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如果说注入300吨黄金,是不是意味着已经完成探矿怎么不买采矿权,而买探矿权呢作者221214218*发表时间2011424141252如果说还没完成探矿,那300吨黄金何来之有呢作者221214218*发表时间2011424141435大家讨论一下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如果有了探矿权是不是可以无偿采矿了,还是需出资购买采矿权,才可采矿作者221214218*发表时间2011424142440原帖如果说注入300吨黄金,是不是意味着已经完成探矿怎么不买采矿权,而买探矿权呢作者221214218*20110424141252看是不是真的呀嘿嘿作者119125108*发表时间2011424143228原帖如果说注入300吨黄金,是不是意味着已经完。

关于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适应国家财政改革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预算管理,根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章总则条为规范和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以下简称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的预算管理,根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收取中央所。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国土资源部咨询中心副主任李裕伟先生认为对于同一个矿产地,说起采矿权,人们总觉得它的价值要高于探矿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法律的层面,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有区别的但在经济的层面,探矿权与采矿权并无区别。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呢一取得方式不同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三种1.先申请探矿权,经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成为采矿权2.通过采矿权主管部门组织的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取得3.通过其他采矿权人转让转让采矿权而取得。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

转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

一、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一探矿权概述1、探矿权的定义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2、探矿权人的权利义务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探矿权人的权利义务如下1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勘查活动,其他人不得在其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活动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依法转让探矿权依法申请探矿权保留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探矿权人行使上述权利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探矿权人应当。

中国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与地方分成为2∶8

中国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与地方分成为2∶82006年09月07日0744中国新闻网中新网9月7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明确划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省、市、县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通知》指出,自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通知》指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包括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机关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或以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出资包括中央财政出资、地方财政出资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时所收取的全部收入,以及国有企业在申请国家出让其无偿占有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时按规定补缴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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