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文档专业技术工作制度采矿隐藏专业技术工作制度采矿采矿技术管理制度章总则条为加强采矿技术管理,贯彻落实公司《采矿技术标准》《采矿技术规程》力求以最小的投入取得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采矿设计管理第二条采矿设计无论露采或地采,都必须充分考虑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和公司制定的《采矿技术标准》《采矿技术规程》、。第三条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必须准确、可靠、无误,图纸上的工程要素,包括坐标、标高等,应与现场实际相一致,且各相关图纸间有关数据要相互吻合。所采用比例尺应适合需要。第四条公司采矿设计属二类型设计,应按照《采矿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编制详细的设计说明书并附图。第五条公司采矿设计,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签字后,方能生效。二类型设计由公司生产协调部负责,报送主管领导召集会审,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第六条采矿设计审批后,设计者应深入现场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明。
51安全资质管理511供配电系统电力调度员必须经电力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调度运行人员受令资格证书,并经办公室批准后才能上岗。512供配电系统操作监护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采石场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上岗。513对进入变电所施工的外单位人员,应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禁止无资质单位、个人在运行中的变电所工作。52安全活动与安全应急预案521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522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如做好防寒、防冻、防火、防小动物短路和注油设备的检查防洪防汛期间做好雷雨季节的防雷装置和各输电线路的检查,加强高温、高负荷期间的设备的巡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523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按期进行应急演练。53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531根据上级有关管理标准建。
惠州市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办法状态有效20030106生效日期20030106发布部门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章总则条为了加强我市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促进砂、石、粘土矿业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采和砂、石、粘土矿产品加工活动者,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砂矿,是指建设用砂、玻璃用砂和其他用砂。本办法所称石矿是指用于建筑、铺路、回填,用于生产加工装饰、雕塑产品和用于烧制石灰、水泥等材料的石料矿产。本办法所称粘土矿是指用于烧制建筑砖瓦、陶瓷或用于水泥配料、回填等的普通粘土和黄红粘土。第三条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不因砂、石、粘土矿产。
采矿场是指本法令第6条涉及到的用于开发矿物资源的所有露天矿场或者用于采矿挖掘或作业的场所,其中包括道路、车间、机器、工厂、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或相关设施。采矿道路是指位于地面上的用于采矿作业以及进行封闭式管理的所有道路、桥梁或其它构筑物。采矿规范是指本法令及其实施细则。直接承包商是指在毛里塔尼亚境内能够进行独立的采矿活动的任何法人。更加明确的定义,是指在毛里塔尼亚境内能够独立从事与采矿业相关的活动,并且已经达成了与采矿业相关的协议或具有资格从事相关活动的直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其中包括那些参与采矿活动和获得与采矿业相关的工业或商业利润的分包商。采矿协议是指根据本法令之规定持有采矿勘查、开发及经营许可证的经济实体或在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实体之间达成的采矿协议。政令是指,除非另有说明外,实施本法令的具体某项法令。国家是指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财政年度指被许可人的财政和税收年度。开发。
露天采矿场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做好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制定本办法。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型露天采矿场。2、术语及定义21职业病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2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23劳动防护用品为使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24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3职责及管理内容31办公室311负责采矿场的职业健康综合管理工作。312负责现场急救箱的配备,并做好监督管理。313负责联系相关监测部门每年来采矿场开展一次作业环境粉尘、噪音监测。314根据职业健康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爆破的标志、警戒、撤离、信号等内容。本规定适用全区露天采矿场爆破管理。2、爆破作业应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3、禁止同一地段上下台阶进行平行爆破作业。4、爆破的前,主持爆破人员须向矿领导书面报告爆破时间、地点、量及危险范围。矿上应及时通知在露天采矿场的所有作业人员。5、爆破必须在白天进行中午1100-1230下午1530-1630为爆破时间。6、爆破区必须有明显的标记。爆破器材进入爆破区前,爆破作业人员应将红旗插在爆破区周围和主要交通路口,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入爆破区。7、爆破人员撤离后,爆破区周围的红旗才能拆除,主要交通路口的红旗,必须在爆破结束后才能拆除。8、撤离工作。主持爆破人员应及时通知危险区内的设备及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9、警戒。装药结束后,主持爆破人员必须安排好危险区主要交通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