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就甲方将其拥有盖X市采石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股权转让涉及公司简介盖X市采石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1月14日在盖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人民币为42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花岗岩开采。盖X市采石场有限责任公司由甲方及刘、李X、李、李X、张、高共同投资组建,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的143%截止2012年月日,盖X市采石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债权合计人民币元对外负债合计人民币元实际资产合计约为人民币元,固定资产见附件明细。第二条经盖X市采石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甲方将其所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甲方将其拥有的盖X市采石场有限责任公。
20121002回复0我的一个朋友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个采石场取得合法资格,法人不是我朋友,去年他的股分采取协议形式全部转让给另外一个人,而且我朋友的合伙人也同意。但现在采石场出现事故,有人认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我朋友仍然要承担责任。请问确实是这样吗公司股权转让未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有法律效力吗律师,你好。我与一合伙人各出资50%共同注册一有限公司,3月后我与合伙人商议我退出该公司,签下股权转让协议但并未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请问该公司的银行借贷我会承担责任吗20120828回复2股权转让相关问题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计划把10%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外方,可以吗20120823回复3事业单位退休工龄是按填表日期还是按劳动人事部门审批后计算我是今年六月退休,工龄差三个月不足30年,原因是单位按我档案人事部门审批日期计算的,我一想不对,当时我们招工考。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整体权益的公告20070206000000来源证券时报我要评论美少妇炒股T+0双向交易月赚千万惊爆消息股票T+0交易日赚百万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1、转让的基本情况本公司甲方与东莞市好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于2007年2月2日签署了《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整体权益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将本公司实际拥有的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以下简称黄竹坑石场100%实物产权按现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3800000000元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天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1、转让的基本情。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深圳市坪山物2007年02月06日0506全景网络-证券时报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1、转让的基本情况本公司甲方与东莞市好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于2007年2月2日签署了《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整体权益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将本公司实际拥有的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以下简称黄竹坑石场100%实物产权按现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38,000,00000元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天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亦与乙方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将建材公司在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合法拥有的100%股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2、董事会概况及审批程序2007年1月。
签名真假难辨,黄国安面临官司。本报去年12月14日A10版的报道。矿山股权纠纷一波三折鉴定能否重新申请新闻追踪1月11日,56岁的黄国安再次出庭,他一度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哭起来。近三年,他都在执著地打一场官司。黄国安是清远一家矿山的股东,他的麻烦来自一份矿山股份转让协议。这份协议上有黄国安的签名,但他表示签名是仿冒的。曾经的生意伙伴梁世飞认为协议属实,并将他告上法庭。官司由此而起,合同上的签名是真是假,不同的笔迹鉴定机构的结果互相打架。近日,这宗有现实意义的案件在清远市中院开庭。对于是否重新进行笔迹鉴定,法官表示,由合议庭讨论后再决定。文、图\本报记者何涛、关家玉开庭当天,原告梁世飞本人没有出庭,委托了两名律师到庭。而被告黄国安与蔡国富均到庭。案件焦点围绕着一份有着原告、被告三人签名的《股份转让协议书》。一份协议签名起纷争2009年4月13日,梁世飞将黄国安和和蔡国富告上法。
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郇年春,男,1961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李小士,男,1961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两原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王聪,广东华科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陈岱宗,男,1949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李亚雄,海南日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郇年春、李小士与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陈岱宗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审原告郇年春、李小士因不服本院2009龙民二初字第678号民事裁定,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2日作出2011海中法民申字第33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2012年3月2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海中法民提字第4号民事裁定,撤销本院2009龙民二初字第678号民事裁定,发回本院对本案进行审理。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由郑志担任审判长,郑忠东、林梅意参加评议,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俩。
深天地A甲方与东莞市好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于2007年2月2日签署了《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整体权益转让协议书》,将公司实际拥有的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竹坑石场100%实物产权按现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3800000000元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天地建材有限公司亦与乙方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将建材公司在深圳市坪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100%股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