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开采石矿、粘土矿的管理,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有效利用矿产资源,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有序开采,采治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开采石矿、粘土矿的,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石矿,系指用于建筑、铺路、回填的石料矿产用于装饰、雕塑的普通石材矿产用于烧制石灰、水泥、砖瓦的原料矿产。粘土矿系指用于烧制砖瓦、建筑陶瓷或用于水泥配料、回填等的普通粘土和黄红土。第三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开采石矿、粘土矿的职能部门。
四川采石需要手续吗山西潞城市谁在为非法采石企业开绿灯本报记者王春生实习记者马玉华日前,山西省潞城市合室乡余庄村民向本报《法制》周刊反映,该村附近一家名为余庄新兴白云石厂的企业一直无证生产,所产生的粉尘噪音困扰附近村民已多年。月日,记者来到了潞城市合室乡余庄村,村民们得知记者采访,纷纷上前LZ好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周全贯彻教育方针周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群众民主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本质教育八条规定》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行政管理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LZ好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全面贯彻教诲方针全面提高教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平易近民主国义务教诲法》四川省教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诲八条规定》以及成都市教诲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诲阶段。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需要编制《露天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问题的复函状态有效20101110生效日期20101110发布部门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赣安监管函字201084号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需要编制《露天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问题的复函景德镇市安监局你局《关于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要编制露天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有关建议,现就有关要求函复如下一、新开办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有立项批准的证明材料,且其生产规模不得小于5万吨年。二、新开办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可以不提供《露天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必须提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同时,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委托有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三、新开办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验收程序,进行安全。
发文单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文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82006922执行日期20061112006年9月22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采石取土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采石取土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采石取土管理工作的领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采石取土行为。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采石取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工商、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农业、水利、建设、交通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
采石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采石场场址和矿床缺乏科学论证和规划城镇建设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拥有建材资源的村委会或村民组便大量建立采石场,发包给个人经营。然而,在建立采石场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村和村民组,不按科学办事,对采石场的场址和矿床矿体结构从未组织勘察,对其资源储备、地质安全、开采年限等从未进行论证和规划,仓促上马,盲目开采。有的采石场开在七八十米高的山根下,不按标准分阶段开采,从而形成岩石开采顺坡和掏洞有的将同一开采面的采石场允许多家开采,少则两家,多则有五六家。与此同时,采石场未经批准私下过户交易严重,给生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2.经营者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在现有中小采石场中,均为私营或个体经营,这些采石场规模差异大,日产几十到几百立方米砂石不等,开采方式既有人工开采,也有半机械化开采。由于相当一部分经营者素质不高,所聘用的从业人员中基本上没有工程技术。
大中小申请新办一家采石场需要办理如下手续1、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2、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4、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5、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6、根据已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报告,企业申请开工建设,安监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批复7、企业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8、根据竣工验收的批复意见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9、根据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彭涛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江西法规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需要编制《露天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问题的复函法律法规全库景德镇市安监局你局《关于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要编制〈露天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有关建议,现就有关要求函复如下一.新开办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有立项批准的证明材料,且其生产规模不得小于5万吨年。二.新开办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可以不提供《露天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必须提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同时,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委托有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三.新开办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验收程序,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并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工程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建设工程竣工后,严格按要求进行试生产,并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设施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