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上省略30%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第七条承包者可以开采片石也可开采其它用石第八条承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九条承包期间本村委及本村委其它自然村修村道需磋子承包方应免收材料费第十条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应做到以下三项如有一项未做到将没收押金××万元1维修好采石场至佩贝及采石场至水马公路两条马路以确保路面平整通畅到期经村委验收合格2承包到期后采石场的全部证件无条件全部上交村委且协助下一期承包方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3维修且保管好村委现有采石场的厨房炸药库第十一条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收或征收矿产资源承包方应无条件同意如有此现象村委将按承包者经营年月按总承包金额平均退回所余承包时间的承包费给承包方但不计息第十二条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不得在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村委所有第以下省略。
中顾法律网法律咨询中心昨日公开法律咨询651833条一对一咨询23561条昨日委托45250条共解决1829833个问题。我要发布法律咨询我要回复法律咨询提要本文章主要介绍了合同转让案例,采石厂转让合同案的效力的问题等一系列的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的免费解答。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法律咨询2001年1月19日,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定了《采石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原告林某将塘位两处南塘位、北塘位、房屋十三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2001年1月20日付款6万元,余款4万元分期给付,由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4万元进行担保并向原告直接出具了借条。协议书签定后,被告张某。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登录或注册成为会员联系电话01082668266原告袁求苟、袁浩峰诉被告田和平、李永先、黄常甜、第三人汝城县外沙新桥坳采石场以下简称新桥坳采石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2月7日受理后,被告田和平、李永先于2011年1月6日对两原告提出反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诉、反诉一并进行了审理,原告袁求苟及二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和被告田和平、李永先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新桥坳采石场的负责人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常甜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兼反诉被告袁求苟、袁浩峰诉称2009年2月22日,原、被告经平等协商签订《汝城县外沙乡新桥坳采石场转让协议书》,由原告将新桥坳采石场转让给被告,约定转让金总额为102万元。在2009年12月4日,原告又与被告田和平、李永先经协商签订了《汝城县外沙乡新桥坳采石。
最佳答案唐庆霞律师江苏扬州电话13852709272积分4201分回复时间2010512100900建议委托律师代写双方的名称、项目修改下就可以用订立合同双方县公社乡企业管理委员会或大队,以下简称甲方县公社乡或大队厂,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小工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振兴农村经济,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公社管委会或大队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内容.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年零月,从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三,承包产值,利润指标,上缴款项及超额提成办法1.在承包期内第一年,乙方应完成产值元,实现利润元,向甲方上缴利润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元,行政管理费元,.第二年,乙方应完成产值元,实现利润元,向甲方上缴利润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元,行政管理费元,.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上缴款项的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以前
案情简介2005年5月28日,Y君与C君签订采石合作合同一份,约定5年采石合作合同,由Y君负责投资和销售,销售货款扣除Y君投资款,盈亏由双方共担50%,如果在采石、运石过程中受到阻碍,则由C君负责。2006年5月1日,Y君与C君又签订了承包委托经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解除2005年5月28日的合作合同,由Y君承包经营某采石场,承包期为2年,承包费共计为95万元整。在承包期内,Y君享有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权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权,证照检证费、各种国家所规定的所有征收费用由Y君承担。在承包期限内办理采矿许可证所有证件的费用由Y君承担。承包期为2006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承包期满后,另行商议。Y君按合同约定将承包费全部交付给C君,准备开工时,被矿山所在地公安机关告知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能开工。Y君找C君索要安全生产许可证,C君告之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20。
举报文档刘清泉采石场转让隐藏刘清泉采石场转让1、2010年3月18日李国瑞、张英普与庞占成签订了《转让协议》。庞将承包的位于西杨木茄的村集体荒山转包给李国瑞、张英普承包期自2010年3月10日到2034年12月30日止2、2011年2月25日李国瑞与县国土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取得了在上述承保范围内采矿的权利。3、2011年4月11日庞占成与李国瑞签订转让西洋木茄承包荒山的《协议书》承包期自2011年4月11日到2034年12月30日止承包费60万元4、2011年6月24日李国瑞取得了涞水县永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5、2011年7月6日永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办理了承包西杨木茄范围内的采矿许可证6、2011年8月21日娄村车厂村委会与永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庞占成签订转包西杨木茄的《承包协议书》期限为2001年4月11日到2034年12月1日7、2011年1月26日李国瑞代。
我现办有一采石场,证照齐全,想把自己的采石场承包给别人经营,承包方只付我方承包金,其他投资费用经营税费以及一切安全生产由承包方负全责。年月日,梁世飞将黄国安和蔡国富告上了法庭。梁世飞起诉称,年月日,他与黄国安蔡国富签订《关于合作开采广西东兰县兰木乡富源石材采石场协议书》。在协议中约定黄占的股份,蔡占的股份,梁占的股份。年月日,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将梁世飞在东兰县一号矿的所有股份转让给黄蔡两。年月日,梁世飞将黄国安和蔡国富告上了法庭。梁世飞起诉称,年月日,他与黄国安蔡国富签订《关于合作开采广西东兰县兰木乡富源石材采石场协议书》。在协议中约定黄占的股份,蔡占的股份,梁占的股份。年月日,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将梁世飞在东兰县一号矿的所有股份转让给黄蔡两。上泉铁矿小沟尾矿砂有偿转让协议书复印件武安公证处武证经字第号公证书复印件上泉铁矿采石场尾矿库管理使用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