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半个月来,杨梅双田村的100多村民没睡过一个好觉,因为他们与双田石场的纠纷陷入了僵局村民不想再租地给石场,也不愿意让进出石场的车辆从村里过双田石场则表示在双田村范围内的旧矿区因矿质不佳早就停产,但石场有权走自己出钱修建的道路。双方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今天如此结局村民合同过期一年仍采石从上月23日起,双田村村民开始在唯一进出石场的道路上拉起还我租金,还我村道横幅。想要进入双田石场的运砂车辆,只好在横幅前面掉头。村民们痛斥双田石场的两件事一是去年5月份到期的合同,石场没有续约却仍旧继续采石二是载重车辆碾坏旧村道,并占用村民耕地修路。双田村村干部出示的一份《石场承包合同书》中,佛山日报记者看到石场承包的时间从2000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1日止,其中前五年的承包金额为每年8000元,后五年为每年10000元。合同早到期了,他们既没有跟我们谈续约事情,没征得我们的同意情况。
采石场生产管理合同甲方县大桥沟采石场乙方为搞好采石场生产工作,提供经济效益,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其具体条款如下1,甲方负责为乙方缴纳和办理社保基金及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相关劳保用品,使乙方能正常的从事生产活动。2,乙方负责采石场生产线所需原料的开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矿山石料的开采及矿区料石改炮加工,乙方每月必须保证甲方能生产出厂各种成品8000m3所需原料的供应。3,乙方工资标准按月计发,即毛林芳元/月,王福新元/月,张军元/月。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尽可能满负荷生产,按时上班,不得提前下班或无故停班,少于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5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厂或找他人代班,遵守安全生产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当系好安全绳,机械作业必须按规范操作。防止安全事故。
2001年1月19日,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定了《采石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原告林某将塘位两处南塘位、北塘位、房屋十三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2001年1月20日付款6万元,余款4万元分期给付,由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4万元进行担保并向原告直接出具了借条。协议书签定后,被告张某仅付给原告41万元,余款59万元没有给付。另查明,原告的采石场转让前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按照要求对其采矿许可证进行年鉴,双方的转让也没有办理变更转户手续。被告林某在很短的时间又分别将北塘位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南塘位以498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单位。后因为被告不按照协议付款,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被告林某还款59万元,李某对其中的4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歧对合同的效力、李某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及如何确定返还的数额形成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矿塘及矿。
正当记者准备乘车前往金鸡岭采访时,在采石厂前方米处公路右边,又发现了一个采石场,比之前发现的那个还要大,而且还在蚕食一片橡胶园。在该采石场采挖过程中,还有些橡胶树因滑坡而掉落下来。这两处采石场,都有一个相同之处,都是在公路旁开采。记者在现场发现,采石场都是先挖出深约米的黄土,然后才开采石头吴贤自然村前任村长吴先仁我们当时约定面积的时候,也没有写协议,就是从山上这里到那里,那里到这里,定的界限,就是说大概在这个范围之内,就在这范围之内,然后他们就说要扩大面积凿山,用重型机械凿,把松树等强行凿。这些年里,采石场经过了多次转包。年,采石场被第三次转包给都昌老板冯春华。采石场开采以。弗拉芒克《塞纳河畔的采石场》年布面油画厘米巴黎,私人收藏弗拉芒克简介在野兽派画家中最为狂放不羁的是弗拉芒克MV他出生于巴黎,童年是在巴黎郊外贫困的环境中度过。他的父母都是音乐师,颇有吉普赛艺人的个性。他。
一、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合作经营采石场,乙方合作经营资金为其投入的山林承包费用、采矿许可证办理费用、采矿机械设备等各类费用共计元。二、本协议自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拥有甲方同等的山林承包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以及采矿许可证所允许的各项权利。三、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自主经营和管理,乙方所经营部分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所经营部分所产生的药品、人员工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四、经营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五、如甲方与他人签订涉及山林和采石厂的协议,需经乙方认可方可签订,否则为无效协议。六、双方的责任义务。一如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乙方投资额度的赔偿及投资额50%的违约赔偿金。二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则甲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案情简介2005年5月28日,Y君与C君签订采石合作合同一份,约定5年采石合作合同,由Y君负责投资和销售,销售货款扣除Y君投资款,盈亏由双方共担50%,如果在采石、运石过程中受到阻碍,则由C君负责。2006年5月1日,Y君与C君又签订了承包委托经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解除2005年5月28日的合作合同,由Y君承包经营某采石场,承包期为2年,承包费共计为95万元整。在承包期内,Y君享有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权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权,证照检证费、各种国家所规定的所有征收费用由Y君承担。在承包期限内办理采矿许可证所有证件的费用由Y君承担。承包期为2006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承包期满后,另行商议。Y君按合同约定将承包费全部交付给C君,准备开工时,被矿山所在地公安机关告知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能开工。Y君找C君索要安全生产许可证,C君告之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20。
采石场承包协议甲方乙方为加强对采石场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二、上缴利润1、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2、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的,应按照每月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3、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三、双方权利义务甲方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