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场爆破承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现甲方把石场爆破工作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一、甲方负责提供开彩资源,工人住房,生活用水及开采需用所有的证件含外围关系由甲方负责办理,购买炸药负责拉到位。二、乙方负责要有足够的石料供应,满足甲方的需要,乙方负责的费用有炸药、雷管、电费、人工用爆破用具,含空压机、电动液压钻。甲方要负责把高压电拉到位,负责给爆破组单独装电度表,乙方用电按电度表计标为准。三、承包单价每立方为6元按生产出的所有成品石料24,13,05石粉每立方按6元标给乙方,在卖不出的情况下,每一样产品按量方头标按每6元结标给乙方。四、每月卖出的方量,乙方有权收每天每车所卖的票据,在每晚和办公室开票人员对帐核对为准。五、结算方式在每月30日把当月卖出的方数核对准确,如有场地有未卖出的石料,按量方料算为准,下月10是甲乙双主结算日,甲方不得拖欠乙方工人工资。六、甲方负责把乙。
为搞活经济,田林县平塘乡同祥村同塘屯马厂坡的泰顺石场的承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提供石场的生产机械设备组织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许可等一切生产有关的证照,费用由甲方负担,由甲方实报实支,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甲方保管,甲方以泰顺石场的名号对外经营,乙方不得干扰甲方的承包经营。3、承包期限从即日起到2010年6月30日止。4、承包金,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3万元承包金给乙方,以后每年承包金为5万元,甲方在每年的5月1日前支付当年的承包金,如拖延支付,乙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承包,并扣押甲方的机械。5、甲方做到安全生产,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负责。6、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必须交清全部三年的承包金后,方可拉走机械,否则乙方有权扣押甲方的机械充抵承包金。7、甲方生产出来的石块、碎石由甲方自行销售。8。
2001年1月19日,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定了《采石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原告林某将塘位两处南塘位、北塘位、房屋十三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2001年1月20日付款6万元,余款4万元分期给付,由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4万2001年1月19日,原告林某与被告张某签定了《采石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原告林某将塘位两处南塘位、北塘位、房屋十三间,固定资产及生产工具等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于2001年1月20日付款6万元,余款4万元分期给付,由被告李某对分期给付的4万元进行担保并向原告直接出具了借条。协议书签定后,被告张某仅付给原告41万元,余款59万元没有给付。另查明,原告的采石场转让前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按照要求对其采矿许可证进行年鉴,双方的转让也没有办理变更转户手续。被告林某在很短的时间又分别将北塘位以7000。
我现办有一采石场,证照齐全,想把自己的采石场承包给别人经营,承包方只付我方承包金,其他投资费用经营税费以及一切安全生产由承包方负全责。小明采石场承包协议书甲方转包方乙方承包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目的,经双方人员在场共同商议,签订以下条款一为了共同的利益,甲方愿意把现在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小长安镇小明采石场的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二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两年。我们是湖南宁乡偕乐桥镇福建村福建湾组的村民。于年月经组长引进与三和采石场老板刘志良在本组兔子坡场地进行开采片石加工碎石达成意向协议后,一直未与本组签订正式合同就进行开采。在开采过程中,破坏植被损毁杉木林几百亩,造成水土流失淤塞本组水塘,严重污染居民饮水,废土到处堆放,损毁农田数亩,并在开采过程。其余赔偿来自采石场和矿场。早报记者昨天获悉,乐清"上访村长"钱云会家属已在一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上签字,接受了肇事司机费良。
采石场爆破项目内部施工协议书甲方甲方乙方乙方为了进一步规范采石场经营秩序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了进一步规范采石场经营秩序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双方达成协议,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双方达成协议,甲方在福鼎市店下镇清坑采石场爆破项目施工转包给乙方作业,福鼎市店下镇清坑采石场爆破项目施工转包给乙方作业,现将承包事宜订立协议如下现将承包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一、甲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位福鼎市店下镇清甲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之日乙方承受甲方与坑采石场的爆破项目转包给乙方作业,乙方承受甲方与的之间所签订合同中规定甲方的权利义务。的之间所签订合同中规定甲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规定甲方的权利义务二、施工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日止。元计价,元计价,三、分包期间,乙方所开采石料每立方按分包期间,乙方所乙方所采石料数量按采石场所出售总量计算。乙方所采石。
写作时间20110407文章来源采石场网作者采石场编辑次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为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我村委决定将采石场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如下一、经营权承包年限为六年,即2009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二、承包金人民币合计元,竞得后2009年2月27日12时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为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我村委决定将采石场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如下一、经营权承包年限为六年,即2009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二、承包金人民币合计元,竞得后2009年2月27日12时前一次清。三、承包押金叁万元整不含在承包金内,由承包人另行缴交给村委,用于采石场的全部证件、修路及厨房和炸药库的保证之用,押金不计息。四、承包者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村委同意且办理。
中国法院网讯粟少清陈志琨村民在没有依法取得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将属于集体所有的石场多次非法转包给个人并收取租金,后因石场开采问题发生纠纷,引发了连环官司。12月27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令非法转包石场的村民与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返还石场租金给转包人。法院查明,天等山地名所有权属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那元村民小组下称那元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该村第四队村民莫某及儿子莫某某在没有依法取得任何证照的情况下,便在天等山采石,形成了一个石场下称天等山石场。1994年12月18日,莫某父子将该石场发包给被告李某。2002年9月1日和2003年7月10日被告李某与原告杨甲各签订了《合同书》和《租用合同书》一份,约定将天等山石场转租给原告开采,并收取原告租金共18900元。2003年7月11日,原告将上述石场转租给杨乙开采,并签订《石场开采租赁协议书》一份,并收取杨。